案外人将钱误汇入被执行人被冻结账户,能否请求排除强制执行?
答案:不能! 参考《最高院民一庭民事审判实务》
理由:
(1)货币作为种类物,一般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汇款到达被执行人账户之时即发生权属转移。
(2)被执行人构成“不当得利”,因其①己方获利,他方受损;②他方受损和己方获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③己方获利无合法根据。案外人因此享有不当得利债权。
(3)该不当得利债权并不具有优先性,不能优先受偿。执行款分配一般按照“先扣除执行费用,再清偿应优先受偿的债权,然后对剩余的普通债权按债权数额比例分配。分配完未完全清偿的债权,可继续主张”。如果排除执行就赋予其优先权,违背了债权平等的基本原则。
综上,案外人因此获得不当得利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不能优先受偿,不能排除强制执行。
出自:李世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