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案件,都会涉及抚养类证据的提交。以下列举的是一些常用的抚养类证据。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证明。重点为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日常抚养情况的证据。比如日常照顾子女的照片、视频,支出抚养费的票据,辅导学习的相关证据等。
三、经济情况证据。如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产权证等。
四、教育程度证据。如果父母教育程度相差较大,我们可以提交该证据用于证明一方更适合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
五、健康情况证据。提交当事人或者直接照顾子女的老人的健康方面的证明,用于证明相较另一方更具有照顾条件。
六、一方存在过错、恶习或者不良记录的证据。如受过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等,或者有赌博、出轨或家暴等过错或恶习的,可以作为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七、八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年龄超过8周岁,其本人的意见就非常重要,可以提交子女亲笔书写的有关抚养权的意见或录制相关视频请法官参考。
王美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