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冯顺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5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一:工伤赔偿 2024年3月,委托人刘XX早上搭乘好友李XX的摩托车去上班的路上,红绿灯路口前车紧急刹车,李XX因没有保持安全行驶距离,在紧急刹车的同时向右打方向避免追尾前车,委托人刘XX因此被从摩托车后座甩下,造成刘XX右腿骨折。委托人刘XX紧急去医院就医,没有及时报交警。后委托人刘XX要求公司认定工伤,公司认为不满足工伤认定的情况,不予办理。委托人找到冯律师,诉求认定工伤。冯律师分析认为,委托人刘XX作为公司的职工,并且是在去上班的路上,走的是正常的合理的上班路线,另外,委托人刘XX是乘坐人而非驾驶人,在该起事故中并无责任,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现在,因委托人刘XX事故发生时急于就医而未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导致缺乏责任认定的权威性文书,故冯律师帮助委托人联系交警报案,结合事故发生时的监控视频,让交警出具一份认定委托人刘XX无责的结论性意见。冯律师在准备完毕工伤认定材料后,帮助委托人向人社工伤认定部门成功提交并做出工伤认定。并通过与公司多次协商,公司依法对委托人刘XX做出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