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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条:调整范围

作者:庞浩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10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解读:平等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民法上具有平等地位和身份,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根据《民法典》此条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民事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庞浩,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土建专业学历背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工作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22023105987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土地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