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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条:罪刑法定原则

作者:庞浩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97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解读: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刑,而且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判刑;另一方面,凡是法律对某一种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的,对这种行为就不能定罪判刑。


庞浩,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土建专业学历背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工作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22023105987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土地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