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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娟律师
执业资质:1130220**********
执业机构:河北东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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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红娟律师|时间:2022年10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296人看过
问、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答: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20 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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