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及 2025 年《劳动争议解释二》,以下情形辞退均属违法,胜诉率超 90%:
绝对禁区:孕期 / 产期 / 哺乳期女职工、工伤治疗期员工、医疗期内患病员工,无重大过错(如严重违纪、营私舞弊)被辞退;
程序违法: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或未支付 1 个月代通知金)、未征求工会意见、辞退理由未书面告知;
理由违法:以 “性格不合”“团队不兼容”“公司效益差” 为由辞退,却无证据证明员工 “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 / 调岗仍不胜任”;
特殊群体保护:连续订立 2 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被拒后辞退;已认定劳动关系的平台从业者(如受考勤管理的外卖骑手)被无理由辞退。
?? 例外情形:若员工存在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合法辞退且无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