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以下特殊情形需重点关注:
车主 / 管理人过错担责:明知车辆存在缺陷、驾驶人无证 / 酒驾,仍出借或允许驾驶的,车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套牌车发生事故的,套牌方与同意套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车辆责任:拼装车、报废车多次转让后发生事故,所有转让人和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驾校学员练车时发生事故,由驾驶培训单位担责。
道路 / 工程缺陷责任:因道路维修不当、施工缺陷导致事故的,道路管理者或建设、施工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但能证明已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