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文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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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股东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作者:向文敏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6次举报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只要股东未能证明其转款的行为系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该转款行为经过法定程序等事实,就可以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该股东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向文敏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咨询电话:15320270860,来电可免费解答咨询。现执业于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0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公司法、劳动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