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2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拒绝代理或辩护吗?

发布者: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1673人看过

  律师拒绝为当事人辩护或代理的情况你或许未成见过,在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后,却拒绝代理或辩护的行为是否合法?律师可以拒绝代理或辩护吗?有度律师事务所现为你整理了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律师在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后,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法》第32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