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近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缓刑;无罪;
18549953450
咨询时间:09:00-22:59 服务地区

认罪认罚案件上诉改判较轻刑罚

发布者:何近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4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68月至20177月期间,陈某某在担任某商务广场物业服务中心高级工程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通过截留代收水电费的方式,侵占该商务广场内13家商户、1家租户付给公司的水电费合计人民币102320.78元,后将上述款项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陈某某退出赃款合计人民币10万元,随后公安机关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候审一年多后,到检察院认罪认罚,随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二审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发现陈某某替公司代缴1万元水电费,进行了一些列调查取证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改判,系认罪认罚案件来之不易的改判。

何近律师 已认证
  • 18549953450
  •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0.6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7次 (优于92.7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5489分 (优于98.2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7篇 (优于98.47%的律师)

版权所有:何近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1293 昨日访问量:14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