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近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7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作者:何近、王明月
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指控诈骗、敲诈勒索两个罪名:2023年期间,陈某伙同其男友L某在网上冒充女留学生以见面提供色情服务需先交车费、费用和保证金为由骗取被害人Z某(在外留学)人民币15000余元,接着冒充Y国黑帮身份以暴力威胁伤害对方身体为由,敲诈勒索Z某人民币18000元。陈某明知L某在网上从事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仍然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帮忙接收L某诈骗Z某的资金2500元。
2023年7月,陈某伙同L某某在冒充在外国女性留学生,取得一留学生信任后,以支付嫖资为由骗取该留学生200英镑。
2023年9月期间,陈某伙同L某在网上冒充在Y国女留学生以谈男女朋友为名获取被害人C某(留学生)信任后,以男女朋友借钱为由骗取C某人民币1800元,接着L某冒充Y国黑帮身份以暴力威胁伤害对方身体为由,敲诈勒索陈某人民币2500元。
辩护工作
侦查阶段:
何近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担任陈某的辩护人,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陈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告知其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安抚其情绪。通过会见,辩护人了解到陈某与主导本案的犯罪嫌疑人L某某虽然系男女朋友,关系较为紧密,但考虑到陈某在整起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很低,获利较少,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的情况下,辩护人即刻决定前往派出所与承办警官沟通取保候审事宜。
在与警官沟通的过程中,辩护人了解到,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犯罪嫌疑人均系异地抓捕归案,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沟通过程中,辩护人将陈某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参与程度较低,对其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与承办警官进行了沟通,警官当即也表示会考虑到这些情况,因为案件目前并不是由其一人负责,最终能否取保候审还是需要分局刑侦大队层面作出决定,辩护人在返程后便第一时间撰写了详细书面法律意见并提交给承办单位,在公安机关作出决定的期间内,辩护人也多次向办案机关表示陈某愿意退出自己的全部违法所得,虽然因为公安机关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接收退赃款项,但主动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的态度无疑也为陈某案件后期的顺利推进起到了一定作用。最后,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为陈某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陈某也得以顺利与家人团聚。
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从检察院调取了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还是指控的诈骗和敲诈勒索。辩护人在系统梳理案件材料后认为本案存在不起诉的空间,先后多次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前期内容主要围绕本案中陈某的参与程度、实施的行为和L某等人完全不同。L某等人实施了诈骗和敲诈勒索两个犯罪行为,而对于这两个行为,具有先诈骗后实施敲诈勒索的顺序,有明显的犯意转化,并且冒充黑帮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有明显的犯意转变的时间节点。而陈某所参与的只是前期的诈骗阶段,没有实施任何敲诈勒索的行为,不应当苛责其对他人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负责。根据法理,实施一个行为,最终只能认定一个罪名,陈某只是在前期L某等人实施诈骗行为时有参与,依法至多也只能认定她对诈骗行为负责,不应当再认定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后期积极引导陈某退出违法所得,并提出陈某作用小、参与程度低系从犯、初犯、积极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态度好等角度为其辩护。最终,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陈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基于陈某从犯、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处理,案件至此取得了理想的结果。
办案心得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家属所承受的压力巨大,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其命运的转折点。作为辩护人,所肩负的使命是竭尽全力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机关在作出决定之前,每一丝希望都被紧紧抓住,每一个可能都被充分探索。
在公权力对抗私权力的法律较量过程中,辩护人的工作不仅仅是对证据的细致审查,更是对案件真相的深入挖掘,只有扎根于坚实的证据基础之上,才能构建起坚不可摧的辩护堡垒,这是专业化辩护的基石。
此外,沟通在刑事案件中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无法直接触及公检法办案人员,辩护人则有着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与办案单位进行直接对话。辩护人及时、积极地提交法律意见,以专业的素养和诚恳的态度,不仅能够与办案机关建立起信任的桥梁,更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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