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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四个坑”不能入

发布者:申冬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5日|分类:房屋买卖合同 |363人看过举报

    现如今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买房人与房主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后,可能面临着房主“一房二卖或钱房两空的现象,购房者只能走上漫漫维权路。在这里就要为大家购买二手房时注意的风险作以提示。

   首先,要确认房主真实身份。认真核对房主身份证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的信息一致,同时,房主的身份信息对于后期维权是非常关键的。确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去房产部门调查相关房产信息是否属于房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明确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对关键信息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作以明确约定。这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种鞭策,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违约金,是让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做好房屋交接验收,明确各方职责。二手房在交易时,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已经产生,需要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承担主体作以约定,以保证房屋按时、顺利的交接。同时,合同中须注明的交接的具体事宜,卖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票据。公房交易中,一定要对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作以约定,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特别提示: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四、违约责任,具体落实。《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房产交易程序复杂且交易金额较大,因此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目前,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将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减少合同双方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由于买房者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这就要求买卖双方谨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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