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小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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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_医院常规复查导致殒命,人身赔偿困难重重

作者:耿小艳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次举报
2026-07-22

案情简介:

2022105日,患者袁某于被告处安徽某医院做了心脏支架手术,主治医生系陆某某。复查造影未见明显残余狭窄情况。术后,患者遵医嘱定期做血常规、生化等血液检查。20234月,患者袁某前往被告处进行血液检查,挂号陆某某的专家号。陆某某例行询问并建议患者进行造影手术,系统检查。并告知,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更好的检查方案。后患者被通知入院,该医院初步诊断为: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冠状动脉支架植入后状态;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20234月21日,被告心内科为患者行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手术,术中医生发现LCX-OM2开口狭窄90%,告知家属需安装支架,家属拒绝。随后,医生告知有药物球囊可以替代支架进行介入治疗,在未向患者和家属进行解释说明的情况下,要求家属签字,进行安装。术中,患者出现血压降低、休克等现象,提示为急性心包积液,并做了心包穿刺引流术。14:00左右返回病房后,患者多次出现血压下降、引流管渗血现象,傍晚六点左右,患者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头晕、呕吐等病情严重加剧,主治医生决定采取再做造影的方式,找到体内出血点。

当日晚8点,患者袁某进行二次造影手术。但仍未找到出血点且心包积液引流量较多,体内出血量较大,被告告知家属,需转上一级医院。次日凌晨1:20,到达上级医院急诊室后,抢救医生告知原告:患者的呼吸、心跳已经停止。

破局关键:

患者家属于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系到我们,代理人了解到案件的整个脉络后,立即抓住本案的关键点:患者的死亡原因必须明确。侵权类案件中最重要是就是因果关系,而如何固定因果关系则成了本案的转折点。接受委托后,立即联系了上海司鉴院沟通死因鉴定事宜,仅在一周内就死因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事宜全部落实到位,在尸检限制时间内完成了死因的鉴定,拿到了本案关键性的证据。鉴定报告指出:患者袁某某符合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中引起冠状动脉局部撕裂、大出血,致急性心包积血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矛头直接指向医院的操作过程,为我方的代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鉴于此,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明确医院的过错程度而进行的医疗损害的鉴定,也拿到了对我方有利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直接明确指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患者的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原因力在同等及主要责任之间。故诉讼中我方的第二个关键点又集中在“如何让法院判定主要责任且争取最大责任比例?”。为此我方启动了医学会医疗事故认定(认定为一级甲等)。

最终结果:

代理人在此前的基础上,搜集大量的司法判例、典型案件以支撑诉讼主张,医学会医疗事故认定(认定为一级甲等),更大程度上确认和证明院方的医疗过错程度系主要责任(90%以上)。最终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考量院方的过错比例为90%,为家属成功拿回100余万赔偿款。


耿小艳律师,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昌大学,本科、研究生期间均学习法律专业。执业以后更是深耕人身损害侵权类案件的专业,自执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上海海华永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4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工伤赔偿、人身损害
上海海华永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1330120********47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工伤赔偿、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