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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谈土地法(一)

发布者:杨林峰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 |450人看过举报


一、土地的重要性

土地是与人类生存与发展最息息相关的物质基础,是我国历代社会划分阶层的最重要依据,当今社会房价高涨,人们疯狂抢房,主要就是建立在土地供应的稀缺价值基础之上。2018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西三环附近)某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期限最高50年,每亩价格达到6200万。可见,无论投资还是经商,了解土地相关法律知识相当重要,将会使你洞若观火,占领先机。

二、土地基本制度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土地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没有一分个人私有土地。

2.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集体成员可以无偿使用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外成员有偿使用集体土地。

3.国家实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定土地用途,非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土地用途不得变更。

三、土地相关物权

1.土地所有权

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我国土地分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国家所有是指全民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又授权各级政府行使权力。

集体所有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分为乡镇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以及村民生产队所有三级模式,分别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2.土地使用权

鉴于土地公有制性质,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便于土地流转,国家在土地上创设了使用权这一用益物权。目前已经创设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可以创设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集体所有土地上可以创设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相比之下多了一个宅基地使用权,就是村民盖房子用的土地。

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尤其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是自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众购买房屋使用土地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大家在花钱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尚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购买房屋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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