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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一、一个人的婚前财产可以改变吗? 以债权债务为例。配偶双方的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丈夫和妻子事先同意收入和债务分开,并且债权人知道这一协议,那么另一方就不必为另一方承担债务。 律师曾经处理过这样的案件。丈夫和妻子都有一栋别墅。虽然他们住在一起,但在他们存在期间,他们同意别墅属于妇女,别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和煤气费都由妇女承担。后来,该别墅共欠了两年的物业管理费,高达10多万元。当物业管理公司收债时,律师作为该男子的法律顾问,通过快递将夫妻关于别墅所有权的协议发送给物业管理公司,并收到收据。从那以后,物业费一直拖欠。当物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时,它只能向女方提起诉讼,而不能向男方提起诉讼。 此外,新《婚姻法》首次明确提出“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应该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离婚期间未能要求损害赔偿,法院将允许其在两年内再次提起诉讼。 同样,离婚前或离婚后,如发现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共同拥有财产,且发现该财产有新线索,该方可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另一诉讼。 二。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除非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的约定”。然而,一些特定的财产属于个人,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转岗费属于个人独有财产,不被视为共同财产。最高法院1993年的司法解释认为,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超过10年的共同财产转让费本应失效。 “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在结婚8年后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说法早已不复存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法律对夫妻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没有必要在婚前对财产所有权进行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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