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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离婚官司律师;广州越秀区只起诉离婚律师费

2019-07-18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416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广州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一)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1双方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须提交证件和材料: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4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l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3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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