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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广州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一)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1、双方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须提交证件和材料: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4、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l、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3、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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