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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互殴定故意伤害罪能无罪辩护吗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2025-12-11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352人看过举报

打架互殴定故意伤害罪能无罪辩护吗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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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来咨询陈锐娜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实践中,故意伤害往往发生在双方发生矛盾冲突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被害人一方也存在殴打行为人的情形,在很多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也给行为人造成诸如轻微伤这样的损害,对于这类案件,如果认定双方系互殴行为,则对于造成对方轻伤以上损害的行为人,认定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对方轻微伤但不构成轻伤的行为人,认定故意伤害,进行治安处罚,一般拘留十五天以下,但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殴打行为系正当防卫,即便造成轻伤以上损害,只要没有超出防卫限度,就不构成犯罪。

所谓的互殴,往往是打斗过程发生极为短暂,一方对另一方发起攻击同时,另一方就已经进行还手,不存在“一方为了制止另一方的伤害”情形,双方行为都是以给对方造成伤害为目的,因此实践中不认定正当防卫。有部分学者认为,互殴状态下,双方实际都同意了对方给自己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应认定存在被害人同意,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这种观点目前司法实践中没有接受。

正当防卫要求比较严格,一般是一方的伤害已经非常紧迫并且严重的情况,如果行为人不进行反抗,法益将面临伤害,行为人反击的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给对方造成损伤,因此,案件发生时,具体的情况、双方的行为非常重要,当事人在做笔录过程中,一定要严肃对待,以防正当防卫行为被认定为互殴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2017年4月1日实施。

1、量刑标准: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2、加重情节: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法律延伸: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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