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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聚众斗殴罪刑事辩护律师广州花都区刑事律师

2022-05-2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400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聚众斗殴罪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单方参与人数超过三人或双方总人数超过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6)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双方人数超过十人、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单方参与人数超过七人或双方总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3.其他可以增加基准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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