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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刑事律师会见广州合同诈骗罪刑事律师

2022-05-19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417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以来,被告人陈某先后4次在没有准备不锈钢钢材的情况下,虚构事实,谎称有不锈钢钢材出售。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洽谈达成合同意向之后,陈某就以“付款后立即交货”“订购的货物已在指定位置装运”等理由催促、哄骗被害人提前转款甚至借款,并将收到的货款转入他人账户,面对被害人的多次催促,陈某均编造“被上家欺骗”“明天安排货车装货”“今日就送货”等理由进行搪塞,直至不再联系被害人。2018年4月-2019年4月间,被告人陈某共骗取被害人吴某、重庆某不锈钢有限公司、沈某、黄某7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7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市场秩序和对方当事人财产权利。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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