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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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宋某甲系被告宋某乙非婚生儿,2013年出生后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即解除了同居关系,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部分抚养费。随着物价上涨,原告因生活开支及医疗费需要,被告每月支付的抚养费1500元已经远远不够,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0元。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抚养费纠纷,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因无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被告自愿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系其内心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予以认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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