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合同诈骗罪刑事律师 天河区诈骗货款刑事立案律师

2021-11-1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251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a信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a信

2018年9月10日,临澧县某社区居民邵某某承包了一家公司的爆竹带引生产线,同月29日,邵某某因生产急需购买硝化棉,后通过该厂职工介绍认识了张某某。张某某谎称其能购买到价格便宜的硝化棉,并要求邵某某先支付人民币16 000元定金,货到后再支付剩余货款。邵某某同意,当日通过微a信转账给其支付了人民币16 000元。其后张某某又对邵某某谎称其能购买到纱线可以和硝化棉一起运回公司,让邵国培给其转款20 000元。邵国培即表同意,并于2018年10月8日给张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转账人民币20 000元。

  后邵某某多次联系张某某要求发货,但张某某一直未发货,并将邵某某支付的36 000元货款全部用于个人开支。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虚构事实骗取现金人民币36 000元的基本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38922

  • 昨日访问量

    236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