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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商品房纠纷二手房纠纷商铺纠纷律师

2021-09-2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370人看过举报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二手房买卖5大常见纠纷:

纠纷一:因中介行为而产生纠纷
买卖二手房多通过中介来进行,而有的房产中介在进行居间与代理的时候,经常有行为不规范不尽责的情况发生,这样往往会造成买卖双方的纠纷和卖家买家与中介的纠纷。若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后,避开中介直接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或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就会给中介造成损失,这样房产中介公司就有权追究双方的责任。

纠纷二:因房屋质量而产生纠纷
一些卖家故意隐瞒房子的质量问题,以低价出售二手房,这很容易引起纠纷。此时买方可以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如果卖方已将质量问题通知了房屋买家,卖方不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纠纷三:因未按时支付房款而产生纠纷
买房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支付,甚至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者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果买方严重逾期,卖方可以取消二手房买卖合同。

纠纷四:因未按时交房而产生纠纷
在生活中 常见的就是延迟交房的现象。卖家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房,除非卖家有其他不可控的特殊情况,否则卖家就需要对买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纠纷五: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产生纠纷
在买房的过程中,你们有没有碰到过因为房价上涨或者其他原因卖方想要毁约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已经交付房款了,而卖家想要毁约,迟迟不肯办理过户手续的,那大家一定要及时收集资料维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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