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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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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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到庭,可依法缺席判决

发布者:陈程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17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周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陶某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陶某某出借了20万元给周某某,但借款时间到期,周某某不见踪影。随后陶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某归还本金及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及律师费,最终法院支持了陶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在本案当中,被告自始至终未出现,即便被告不出现,法院亦可公告送达文书,待公告期满以后,可依法缺席审理。

民间借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借条、收条、转账凭证等等,而且借条的书写应当规范,尽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使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也需要签订借条,而且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为避免诉讼中的风险,建议不要现金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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