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有风险
主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赔偿
民法典相关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2,行政责任,处罚
为了规范养狗行为,很多地方有相应的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
如《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携带养犬证,具备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链全长不得超过1.5米。”
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
3,刑事责任,坐牢
明知其养的狗狗具攻击性,未尽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义务,其养的狗狗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安全造成现实危害,狗主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故意放任或者过失导致其伤人,未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情形下,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管律师提示:养狗有风险,请看好它,避免它咬人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