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和失信
限高,“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九项高消费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失信被执行人”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涉及个人信用,比较严。
比较:
纳入失信,会限高;
限高,不一定纳入失信。
律师提示:
单位被限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也被限高;
单位失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不纳入失信名单。
管律师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