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
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家庭,经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债务承担:
个人经营的,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家庭财产承担,
无法区分的,家庭财产承担。
实践中一般认定标准:
1,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
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债务应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应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特点:
没有设立过程,不存在出资行为;
场所:
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一处,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名称:
可以使用名称,但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须经核准,比如厂,店,中心,馆┅
管律师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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