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永亮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9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法】
据《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法。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后,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1、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2、仲裁机构逾期不作出裁决;
3、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经的前置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在法定期限十五日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建议】
1,注意选择仲裁请求。比如公司幅降低工资太多的情况,属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则是无效行为,所以可请求按原工资支付。公司拖欠工资德情况,还可请求其支付补偿金。当然也可以以其他请求申请,只是耗时耗力。
2,同时申请多种赔偿。选择人身损害赔偿比选择工伤赔偿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但也不一定实现利益最大化,所以选择多种赔偿更能利益最大。比如劳动者可以同时申请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3,关于期限。据《劳动争议仲裁法》43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裁决书节选】
民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裁决书
民劳人仲案字(2020)68号
申请人:**男汉族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代理人:****合法律服务所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河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区
委托代理人:**管永亮**律师事务所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案由:经济补偿;社会保险;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河南**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0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员:高**
2020年11月27日
书记员: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