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手机号是个很常见的事儿
有的人是因为换了城市
有的人是因为新套餐比较合算
但是在停止使用手机号的时候
解绑APP了吗?
案件详情
李某有两个手机号,其中一个因为欠费时间太长,被系统自动注销。李某用这个号码绑定了其支付宝、微信等多个应用,想把号码买回时,发现运营商已经把该手机号销售给了王某。
李某遂联系王某,想要买回手机号。谁料王某心生贪念,以配合变更为由索要李某各种身份信息,盗刷了1.4万余元,还骗取李某微信好友近3万元。
王某盗刷他人支付宝里的钱款
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同时冒充他人身份诈骗他人钱款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规定
王某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
如今,为了方便
很多APP都是用手机号绑定的
注销手机号前一定要解绑APP
确保个人隐私和银行账户安全
别给别有用心之人
留下可乘之机!
文章来源:天津高法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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