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个人信息,你看“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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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骚扰电话、诈骗电话、各类推销短信、垃圾邮件等让人不胜其烦,然而更让人忧虑的是,个人行踪轨迹、住宿信息也在网上被人公开售卖。
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一起购买并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住宿信息的案件,快跟小编去看看吧。
案件详情
某日,小黄在某线上聊天群与他人发生言语争执后,身份信息被人曝光。小黄气不过,开始在网络上接触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经过接触,小黄发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有利可图,遂做起了中间商赚差价,先后多次通过某APP向“代理”非法获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铁、出入境记录等个人信息并转售给他人。
2021年12月,小黄在知道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情况下,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对其上述行为供认不讳。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小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向他人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考虑小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翔安法院判处被告人小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NO.1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NO.2
公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行踪轨迹和住宿信息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行踪与动态,密切关系到个人隐私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被非法获取,极易引发犯罪。购买机票火车票和订旅馆时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谨防信息泄露。
NO.3
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同样会构成犯罪且将被从重处罚。
文章来源:翔安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提示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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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7分 (优于97.76%的律师)
一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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