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4月
女子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时丈夫王某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
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由于缺少能证明夫妻双方
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法院依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
时隔一年
张某再次起诉
为能快速顺利离婚
她想到丈夫王某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未出庭
且一年来一直“下落不明”
竟“自导自演”找
替身“丈夫”参加庭审
开庭前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法官陆小娟
核实原、被告身份信息
发现照片上的被告和
面前的“被告”判若两人
“被告”身份蹊跷
法官遂对双方进行详细询问
张某当庭承认了
请人冒名顶替的事实
3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
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
但决不允许采取非法手段
妨碍诉讼正常进行
挑战司法权威
在本案审理中
张某为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
与李某串通
请李某顶替“丈夫”出庭
属于恶意诉讼
严重妨害了
案件审理和司法秩序
严重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
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
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
法院对张某拘留十日
并对其罚款两万元
对“冒名丈夫”李某
罚款一万元
4
陆小娟
温县法院祥云法庭庭长
本案中
张某和李某“自作聪明”
藐视法律双双被罚
法律严肃不容儿戏
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河南高院 温县法院
法条链接:《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年
6次 (优于88.6%的律师)
2次 (优于85.41%的律师)
21307分 (优于97.76%的律师)
一天内
1591篇 (优于89.92%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