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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是一家商贸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员工。这几年受疫情等影响,公司生意不景气,且内卷严重,菲菲活儿多钱少,经常加班。孤身漂泊在外,年龄也不小了,个人感情没有着落,菲菲觉得“搞钱”的人生失败极了!
2021年9月的一个周末,菲菲奉命到贵州出差,没想到,竟然在千里之外遇到了广州分公司的同事阿强。
工作之余,阿强邀请菲菲一起闲逛。当时还在疫情期间,到处都很安静,碧蓝高远的天空,别具民族风情的建筑,淳朴的当地人,好吃的酸汤鱼和竹筒饭,都给菲菲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而在闲聊中,阿强也顺势告诉菲菲,自己是个单身狗,眼看就30岁了,还没有女朋友呢。
两个人互相添加了微信,菲菲结束了这次堪称愉快的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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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确实是个奇妙的社交工具。平时沉默寡言的菲菲,在微信里找到了畅所欲言的感觉。而且,阿强基本秒回的态度,也让她觉得自己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广州和深圳相隔不远,没过一个月,阿强就来深圳看望菲菲了。
“我带你去欢乐谷玩吧!”菲菲很高兴,决定好好尽尽地主之谊。一路上,阿强对她嘘寒问暖,让她心里暖洋洋的。太空梭、丛林水站、激光战车……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阿强则自然而然地牵起了菲菲的手。
很晚,阿强才入住酒店,菲菲回了家。第二天一早,菲菲又赶到酒店去帮阿强熨衣服。看着那忙碌的、娉婷的身姿,阿强坐在床上,带着沙哑的声音唤道:“菲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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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菲菲曾拒绝过,她觉得两个人认识不久,这进展太快了!可是,阿强却说:“我早都把你当成我的女朋友了!”也许是这一句话打动了她,又或许是女孩子的力气太小,试图推开男人的手臂,最终软软地垂了下来,于是,一切都发生了。
两个人开始交往,菲菲向阿强敞开了心扉,诉说了自己的烦恼。
“我不想在深圳分公司工作了,我想改做投行。”
“阿强我呀,是日本留学的,我刚好认识公司的高管,我来帮你做介绍。女朋友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管!”
在爱情的照耀下,菲菲觉得未来的人生有了亮色,不禁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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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现在托人找工作都得花钱,我得打点关系,请人吃饭,还得给红包。本来这个钱我可以帮你出,我有几十万的账单,公司还没有报销出来。但是你这个事情比较急,要是你方便的话,先把钱转给我好了。”
菲菲觉得很合理,虽然是男女朋友,但是经济还是要分开,她分三次给阿强转过去了15200元。
没过两天,阿强又发微信来:“菲菲,帮我个忙,我姐姐的小孩生病,急着做手术,因为疫情我姐姐和姐夫现在都在国外回不来,汇款手续又很麻烦,能不能先问你借点钱?”菲菲犹豫了一下,回复说:“我只有1320元的零钱了,我全转给你吧。”
“你真好!”阿强一连发来几个亲亲抱抱的表情,菲菲回了一个害羞的表情,“你快去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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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还没有着落,2021年11月,菲菲发现自己怀孕了!
看着试纸上的两道杠,菲菲觉得自己脑子都要炸开了。上次本就不该的——她情绪激动地打电话给阿强:“你说,现在怎么办!我绝对不能接受未婚生子!不是你说的要谈婚论嫁吗?你现在就跟你家人联系,到我家去提亲!”
“别急,别急,我马上和我爸联系,叫他回国提亲。”阿强态度很是端正,“我都听你的。”
“我要怎么办?我能怎么办?要把这个孩子做掉吗?”菲菲委屈地大哭起来。
过了几天,阿强告诉菲菲:“我爸已经从葡萄牙飞回来了,现在他在上海,得先到酒店隔离,但是他身上都是外币很不方便,你能不能先借点钱给我,等他兑换了人民币我就还你。”
菲菲手边也没钱了,但是想到这可能是未来的公公呀,要留个好印象,她一咬牙,在58同城上,把自己的苹果电脑卖了3000元,转给了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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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的读者,早就猜到了阿强在骗菲菲。纸里包不住火,“葡萄牙”飞回的“公公”最终并没有出现,而阿强也对菲菲避而不见。11月底,先兆流产的菲菲捂着肚子,满眼含泪来到了派出所报案。
经过民警电话通知,阿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原来,认识菲菲的时候,阿强刚领结婚证半年,女儿一岁多。因为妻子怀孕生小孩后暂时没有工作收入,菲菲转给阿强的钱,大部分他都转给妻子交房租了,还有一部分用于和菲菲的日常开销。
民警问阿强:“为什么你骗菲菲说未婚?没想过有一天会露馅吗?”
阿强垂头丧气地说,“因为我在公司当助理,岗位要求是单身,我就说我单身,我想着和她处一段时间就分手……”
阿强到案后,深检君的小伙伴,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阿强提起公诉。由于阿强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2023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6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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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强的行径,确实令人气愤。身为已婚人士,他背叛家庭在前,欺骗菲菲在后,实在缺乏一个男人的责任和担当。但是,这种骗人的手法,老套、低级,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竟然还有人上当,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也许,这就是“人在事中迷”。恋爱中人,往往愿意以最善良的心态,无条件地去相信对方、帮助对方,如果对方满怀诚意而来,无疑是一场美好的双向奔赴,一旦对方心思不纯,甚至本来就是以诈骗等为目的,那么这份单纯和一厢情愿,只会给自己带来噩梦般的遭遇。
生活自有残酷之处,尽管阿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菲菲已经付出太多。见过太多的诈骗案件,深检君只希望更多的“菲菲”擦亮慧眼,不要再让“阿强们”得逞一时。
文章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海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诈骗财物价值6千元以上不满10万元;
(二)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125份以上不满1250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一)诈骗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二)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1250份以上不满12500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一)诈骗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
(二)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12500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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