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本就是70岁老人
却还利用养生心理
假扮医生专家
专门诈骗其他老年人
案情回顾
被告人王某某因略懂中草药知识,被邀请加入犯罪团伙,扮演医生专家。
该诈骗团伙以老年人为对象,采取假冒医生专家推销、低价购进高价出售保健品的方式,骗取钱财。
2017年5月17日,王某某与诈骗团伙流窜至崇仁县,分批前往广场、菜市场等地,先以免费测血压吸引老年人,然后以“免费专家体检”“免费接送”等为诱饵,引诱老年人至事先租赁好的宾馆会议室参加讲座。由王某某冒充医生专家,将无药效作用的保健品虚夸为疗效显著的药品,骗取5名老年人钱财3.23万元。
另查明,2020年9月,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发后,同案被告人五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返还各被害人;本案案发时,被告人王某某年满70周岁,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
抚州市崇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财,数据巨大,构成诈骗罪,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保健品”诈骗往往瞄准
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
中老年朋友
一定要增强识骗防骗意识
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
以防陷入骗局
文章来源:综合崇仁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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