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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危害大 非法处置惹刑罚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转载浏览:711次举报

编者按: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为“老百姓办实事”工作,菏泽中院联合十个县区法院开展“六+N”宣传活动(一次庭审直播 、一次执行直播、一次法庭宣传、一次法官普法传播、 一批典型案例推送、一批先进典型,并根据各县区法院工作需求对宣传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等)。为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实省法院黄河保护宣传“五个一”活动要求,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凝聚‘菏’力 法护黄河”黄河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近期,我们将集中推出一批环境资源保护案例,敬请期待!近年来,电动车因其便捷、经济等优势,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电动车的电池属于消耗品,使用寿命在两年左右,不少人萌生了回收废旧电池的想法。

 

张某

你别看废旧电池脏,挂个回收电池的牌子就有来卖的,收购废旧电池来钱快,转手就能挣钱。

 

张某之妻

废旧电池里面有很多铅酸液,家里还有孩子,让孩子碰到就不好了。

 

张某

放心吧,我拿电钻把电池打上眼,把里面的铅酸液倒出来。

 

张某之妻

这能行吗?要不找人问问,还需要办啥证件吗?

 

张某

问啥问!这是挣钱的事,你只管在家看好孩子,其他不用管了。

 

案件详情

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向他人大量收购废旧电池,并存放在自家院子里。2017年7月20日,成武县公安局民警会同成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对张某进行调查时,在其家中发现有67块废旧铅酸电池,其中66块被拆解,电池内的铅酸液被张某排入家中的下水道内。

 

法院鉴定

张某家中下水道内污水、污泥排放浓度均高于标准限值,其中污水总铅测定值超过标准值50倍,污泥PH值测定值为超过标准值3倍,总铅测定值超过标准值32倍,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周围村民:张某家里经常堆放着一些废旧电池,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酸臭味。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采用相应的防范措施将含铅的污染物排入下水道内,放任危险废物泄漏,且总铅(污泥)测定值达9772mg/kg;总铅(污水)测定值达5.1mg/L,属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对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放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官提醒:

废旧铅酸蓄电池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铅酸蓄电池中含有的酸、碱电解质溶液会影响土壤和水系的ph值,使土壤和水系酸性化或碱性化。铅、镉等重金属被生物吸收后,可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类食物链,在人体内聚集后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必须“持证上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好绿水青山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蝇头小利,以牺牲生态环境来谋取个人利益的不法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来源: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提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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