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年来
网络游戏产业爆炸式增长
游戏玩家之间
买卖游戏账号较为普遍
个中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
请看河南省清丰县法院
审理的一起因游戏账号买卖
引发的盗窃案
2
胡某因急需用钱
通过网络以7500元的价格
将自己的“梦幻西游”游戏账号
卖给了谢某
后胡某在谢某不知情的情况下
通过手机身份验证
将游戏账号“找回”
谢某发现后
通过微信等方式
多次要求胡某退款
胡某既不退还游戏账号
也不退还售卖款
谢某随后报警
胡某主动投案
退还游戏账号并取得谢某的谅解
公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
提起公诉
3
法院审理认为
当前游戏账号已成为
一种可以交易的现实化的商品
系法律所保护的
网络虚拟财产
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本案中胡某
将自己的游戏账号
出售给谢某后又私自“找回”
谢某发现后
多次要求其退还无果
胡某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他人财物
且数额较大
已构成盗窃罪
综合其犯罪事实
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等规定
判处胡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五千元
4
游戏账户和装备
虽然存在于特殊的网络环境中
但同样凝结了玩家的劳动成果
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
和现实效用性
私自“找回”
自己售出的游戏账号
属于盗窃虚拟财产
面临的不仅仅是
民事违约责任
还可能触犯刑法
文章来源:豫法阳光 清丰县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5年
6次 (优于88.53%的律师)
2次 (优于85.31%的律师)
20829分 (优于97.72%的律师)
半天内
1529篇 (优于89.8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