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五年
妻子身份始终成迷
甜蜜爱情的背后
却隐藏着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
案件背景
2013年,梁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女生小张,小张自称是90后,单身,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而且巧合的是她和梁某竟然还是老乡。两人在网上相谈甚欢,没过几个月就相约见面,并且确立了恋爱关系。
在这期间梁某多次带着小张和亲戚朋友聚餐,梁某的父母对小张也比较满意,两人逐渐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2016年,梁某和小张在双方家长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在两人的订婚宴上,小张更是主动买单,让梁某的父母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很是满意。随后,作为“准媳妇”的小张便以筹办婚礼、给亲戚送礼等各种名义,先后从梁某及其父母那里索取金饰品、现金、手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5万元。2017年10月,两人举办了“婚礼”,婚礼相关费用也全部由梁某负担,婚后两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 幸福的新婚生活没过多久,小张一些奇怪的举动逐渐引起了梁某的怀疑。比如,两人在一起交往、生活那么多年,梁某从未见过小张的身份证,小张也从来没有随身携带过任何能够显示其身份的证件。更让梁某介意的是,两人到现在一直没领结婚证,每次梁某一提出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小张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时说自己没时间,有时说父母觉得梁某定下的日子不吉利,实在推脱不过去的时候就为此大发脾气。起初梁某也没太在意,毕竟已经是“过门”的媳妇了,办手续是早晚的事。一直到2018年5月,在梁某一家的坚持下,小张无奈同意回老家拿户口本办理结婚证,便将梁某一家带至乡下一处民居,称这是其老宅,但因忘带钥匙进不去,梁某的母亲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便向周围邻居询问是否认识小张,谁知邻居都说没见过。意识到事情败露,小张直接逃跑,梁某一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小张骗了,赶忙报案,小张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到这里,小张的真实身份才暴露出来,姓名是假的、身份是假的、年龄也是假的。小张本姓李,早在2006年就已经结婚,孩子已经上小学了,就连双方订婚宴上的父母,都是小张请熟人假扮的。据小张交代,一开始她只是和梁某谈恋爱,后来梁某提出结婚,便想着能够借结婚的机会从梁某那里骗一些彩礼、首饰之类的,就答应了下来。
案件审理
文章来源:崇明检察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检察官提醒
爱情不是交易,更不应该成为骗局,婚恋交友要擦亮眼睛,务必了解清楚“有缘人”的真实身份和意图,对方索要财物时,务必三思而后行,婚前,要通过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查验真实身份,如有经济往来尽量请使用银行转账,相互信任,彼此坦诚才是爱情长久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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