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弟弟身份写欠条向他人借钱,以为这样即便赖账也没人找到他,却没想到自己非但逃避不了还款,最终还被以诈骗罪判处刑罚。虹口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件哥哥花式“坑弟”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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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发现告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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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奥利给”(化名)找到朋友余先生称因生意周转需要借点钱,并表示自己有一套房待拆迁,手上很快就有一笔拆迁款,过段时间能连本带息还清。二人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余先生感觉关系还算不错,就借了7万元,“奥利给”也当场签下借条,承诺6月底还清。借条署名是:崔某甲,“奥利给”还将“崔某甲”的驾驶证出示给了余先生。
一晃近半年过去,还款期限到了,余先生催款却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奥利给”。几经周折后找到“奥利给”本人,他又开始找借口拖时间,一来二去拖了一年多,余先生只得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借条署名人“崔某甲”。到了开庭日,庭审现场余先生却发现应诉人崔某甲并非借自己钱的“奥利给”,二人也并不相识。一时间,崔某甲丈二的和尚摸不到头脑,他明明没有向谁借过钱,却突然成了被告,欠条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的确都是自己的,他的驾照也确曾遗失补办,猜测是身份信息被人冒用。
经余先生描述,崔某甲猜测,这个“奥利给”很有可能是自己的哥哥。法院告知余先生,此事可能涉及诈骗犯罪,应当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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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成瘾冒用弟弟身份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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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又多方联系,找到‘奥利给’当面质问他,他才承认自己叫崔某乙,冒用了他弟弟崔某甲的身份信息签了借条给我。”余先生告诉检察官。
审理本案中检察官发现,崔某乙沉迷赌博、负债累累,已在多年前获得过拆迁补偿安置,此次家中房子拆迁,法院已经裁定崔某乙并不能分得第二套房子的拆迁款。崔某乙所谓“用拆迁款还借款”只是谎言,其并不具备还款能力。
“他以前常说身体不好,让我给他开车,可能由于大意我将驾照落在他的车上了。但后来问他有没有看到我的驾驶证,他还说没有。”崔某甲说。崔某乙到案后承认自己是拿弟弟驾驶证,以弟弟名义向余先生借款,而借来的钱也并未用于公司经营,后来都赌博花掉了。
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崔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崔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表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刑事案件背后的诱因都与赌博有关,赌博行为害人害己,开始或是因为猎奇,渐渐变成借钱、骗钱赌博,更有甚者如本案犯罪嫌疑人连家人都坑骗,直至走上犯罪道路。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赌博,摒弃陋习,司法机关也将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文章来源:虹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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