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赵某却不思改过自新,谎称可以帮忙疏通关系诈骗狱友一家8万余元。近日,这名打狱友算盘的“劳动副组长”已因涉嫌诈骗罪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年底,正在服刑期间的小汪听狱友赵某说可以给他介绍关系,让小汪在监狱里生活得好一点,改造分数高一点,以尽快拿到足够的分数争取减刑假释。
因两人平日里关系很好,且赵某又是劳动副组长,小汪相信赵某一定可以帮自己,便约定好给赵某转5万块钱办成此事。之后小汪在母亲来探视时,暗示母亲给赵某转了2万元。一个月后,赵某刑满释放,他找到小汪母亲索要3万元“尾款”。而小汪为了能在狱中吃得好一点,叮嘱母亲又加了5000元,所以一共又给赵某转了3.5万元。但拿了5万多元的赵某并不满足,2020年6月,他在没有跟小汪联系的前提下私自找了小汪母亲,称他可以疏通关系帮小汪办理假释,但时间很紧,需要尽快转3万元给他。小汪妈妈来不及跟小汪确认情况,就将钱转了过去,但事后每每问及小汪的假释办理情况,赵某都以在查、在办不断推脱。
2021年4月,小汪出狱回家,他自觉将钱转给赵某后,并没有得到所谓的“特殊关照”,此次假释也是按照规定走正常审批通过的,这才知道赵某私下找过母亲,所以一定是赵某欺骗了他们母子二人,便要求赵某还钱,赵某表面应允实际却并无还钱的打算。2021年9月,无奈的小汪选择报警。
经调查,赵某收钱后曾找过负责分配流水线劳动任务的狱友小组长,口头请对方帮忙关照小汪,但小组长本人实际上并没有能力帮小汪修改劳动分数,也没有收到过赵某的好处。此外,赵某出狱后也曾找过狱警,希望对方帮小汪减刑,但狱警言辞拒绝并批评教育了赵某,表示减刑、假释需集体讨论,是规范操作,要求赵某不要再管别人的事情。经审查,赵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2022年12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文章来源:松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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