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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住的别墅里进了“不速之客”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2年1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74次举报

?“住宅是公民居住安全、生活安宁的‘最后一道防线‘,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威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但侵犯了他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和自由,必须依法打击。检察机关应通过此类’小案‘的顺利办理,回应民生关切,传递检察关怀。“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徐冬说。

深夜12点,出差数月的朱宁宇独自回到位于上海浦东的家中。这是一套联排别墅,新装修的,但是朱宁宇一家还未过来常住。

朱宁宇独自上楼,没想到,走到别墅从三楼到四楼的楼梯上,一名陌生男子突然从四楼卧室中冲出,跑向露台,在外面连续翻了几次墙后,消失在夜色中。

惊魂未定的朱宁宇立即报警,同时清点家中财物。不过,他没发现物品有翻动的痕迹,也没发现有东西丢失。再仔细翻找男子冲出来的四楼卧室时,反而在衣帽间找到了不属于自己家的两件黑色羽绒服和一件条纹针织衫。

这是怎么回事呢?

家中出现陌生人的东西

朱宁宇只记得对方是一个成年男子,身高大概1.65米到1.7之间,短头发,中等身材,上身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衫,下身穿着一条深色裤子。

虽然家里没丢东西,但留有一些衣物,朱宁宇觉得对方肯定在自己家住了一段时间。朱宁宇上一次和家人回别墅居住还是在过年的时候,当时并没有发现异常,也没听到周围邻居说有什么问题,之后两个多月别墅就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直到2021年4月18日,自己与陌生男子在别墅里偶遇。

2021年5月2日,朱宁宇孩子回到别墅中,发现他之前玩的两个滑板不见了,还找到一个不属于自家的黑色双肩包。

警方通过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样貌。原来,男子名叫李文涛,是一名“80后”快递小哥。

2021年初,李文涛刚刚离异,生活压力比较大,也不想回家住,想在外面待一段时间,但是外面租房较贵,他无力承担。

离异快递员盯上无人居住的别墅

2021年3月初,因为之前去过朱宁宇家附近的别墅区送快递,李文涛注意到,似乎一片联排别墅区里,只有朱宁宇家始终没人收发快递。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李文涛默默观察了十来天,终于确定了这所别墅一直处于无人居住的情况。

李文涛抱着侥幸心理,通过攀爬,翻进了朱宁宇家别墅4楼的阳台。阳台门是开着的,李文涛就通过阳台门进入了别墅。别墅内的房屋是新装修好的,虽然还没进家电,但房间内有床和被子,可以睡觉。

想着自己只是“借住”,李文涛并没有关注房间的贵重物品,也没有特意动用或偷拿什么,连洗漱用品,自己都是带来的。除了用一下厕所,还有睡了他们家的床和用他们的被子,李文涛连水电都用得很少。

居住了一周后,李文涛偶然发现别墅门口的小橱子里有3把钥匙和一张小区的门禁卡,试了试,发现钥匙正是朱宁宇家的。有了这些钥匙和门禁,李文涛再也不用偷偷摸摸,而是大摇大摆地进别墅进小区了。

从3月中旬到4月18日这段时间,李文涛陆陆续续住了20多天。其间,李文涛发现别墅地下室有2块滑板(价值465元),就将滑板偷走,拿回家给儿子玩。

直到4月18日凌晨,朱宁宇回到家里。听到有人回来的声音,李文涛急忙从4楼阳台翻出去逃走了。

被抓时还在办丧事的人家翻东西

2021年4月23日1时3分,在上海一处办丧事的场所,家属正在守夜。突然,有人惊呼“有人、有人”。十几名亲属立即向呼喊的地方跑去,就在办丧事的大厅里将一名中年男子围住。大家并不认识他,但见他行为鬼鬼祟祟,怀疑他是来偷东西的。

你这个时间来这里做什么?”众人质问之下,男子支支吾吾,只说是过来是找东西和上厕所,但是找什么东西又说不出来。于是,大家拨打110报警。

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后,通过对比监控,民警发现该男子与2021年4月18日朱宁宇报警称家中被侵入的违法嫌疑人十分相像。到案后,李文涛对非法侵入朱宁宇住宅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李文涛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这起案件本来是已执行完毕的治安处罚案件,但我们检察院派驻检察官(浦东新区检察院会同区公安分局建立派驻检察监督机制,选派检察官定期赴辖区内各公安处、派出所查阅治安案件台账,点对点“复查诊断”)在复核卷宗时发现,李文涛长期非法侵入被害人住宅,伴随实施窃取财物行为,对他人的生活安宁、住宅安全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危害,已涉嫌刑事犯罪,故制发《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引导公安机关对李文涛立案侦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徐冬告诉《方圆》记者。

不定期居住也是“住宅”

徐冬介绍,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居民享受个人住宅和生活不受干扰的隐私权。涉案别墅已基本装修完毕并配备主要家具,供朱宁宇一家不定期居住,具有适用于生活起居的功能特点,应当认定为刑法所保护的“住宅”。

李文涛因生活不顺,在发现朱宁宇家中无人后非法入住20余天,频繁出入小区20余次,顺手牵羊朱宁宇家中少量财物,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同时,李文涛的盗窃犯意发生在“入户”以后,其盗窃行为属于“在户盗窃”而非“入户盗窃”,因金额较低(尚未达到盗窃罪起刑点),故仅将该盗窃行为作为非法侵入住宅的量刑情节予以评价。


2021年7月12日,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以李文涛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并于8月10日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12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文涛提起公诉。

2021年8月24日,浦东新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定性意见及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文涛有期徒刑七个月。

在徐冬看来,对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行为,应当结合侵入频次、逗留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综合评价,厘清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的规制范围,坚决避免“以罚代刑”或者“以刑代行”。

住宅是公民居住安全、生活安宁的“最后一道防线”,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威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但侵犯了他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和自由,必须依法打击。检察机关应通过此类“小案”的顺利办理,回应民生关切,传递检察关怀。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律师提示

        以“软暴力”手段非法进入或者滞留他人住宅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浦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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