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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作者:郑超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83次举报


虽然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会让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但毕竟终止和解除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与解除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现实中,最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就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双方之前的权利义务就会消灭,而这个时候其实有可能涉及赔偿的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没有没有续签成功,则此时单位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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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超律师,男,汉族,1980年出生,天津人,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法学本科。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相关业务。办理过杜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 执业单位: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6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