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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使用中药材用米酒等浸泡后,制作成脱发再生酊等假药销售

发布者: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5日|分类:医疗纠纷 |451人看过

【基本案情】2014年初,被告人秦某全与其侄子被告人秦某聪商量决定,由被告人秦某全负责泡制中草药液,再由被告人秦某聪负责在网上销售获利,利润二被告人均分。后被告人秦某全在其诊所中,私自使用九龙藤、骨碎补、苍耳、蛇床子等中药材分别用米酒、米醋、茶油浸泡后,制作成脱发再生酊、消炎修肤液、消斑止痒液、完肤油等多种药液。

被告人秦某全将泡制好的药液转移至其住处后,再由被告人秦某聪负责用网购的封口机、封口纸、塑料瓶等工具将药液分装成不同规格的小瓶,并分别贴上被告人秦某聪自行设计打印的商标,在网上x养生堂网店上进行销售,通过快递发货给全国各地的消费者。

20161018日,被告人秦某全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秦某聪于次日至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至案发,被告人秦某全、秦某聪销售上述药品共非法获利人民币31830元。

【被告辩称】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x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被告人秦某全、秦某聪生产销售的产品也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其所生产销售的脱发再生酊、消炎修肤液、活络通筋酒、消炎正骨酒、完肤油、完肤液、消斑止痒液均按假药论处。

【专家意见】x市医学院《关于秦某全、秦某聪生产、销售假药的分析评价报告》证实:秦某全、秦某聪生产、销售的药物存在未经药理和毒理实验,存在未知毒副作用或者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制药过程可能存在致病菌污染等系列问题。

【法院判决】2019年8月9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秦某全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秦某聪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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