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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安置款争议,属履行行政职责中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布者: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2日|分类:拆迁安置 |584人看过

摘要原告于1993年购买x商业城四单元三层480平方米,2012x区政府认定该楼为危房,需要拆迁,原告不同意当时补偿标准。2020年4月2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关于拆迁补偿安置款的问题,属于x区政府在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针对本案实际情况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x区政府应当参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征收补偿的职责。

关键词】行政诉讼,征收拆迁,法定职责,补偿安置,行政职责

一.基本案情

原告于1993年购买x商业城四单元三层480平方米,2002年签订商业网点安置协议。购买后房屋没有通过整体验收,没法办理房产证,无法正常使用。在没有正常营业的情况下,2012x区政府认定该楼为危房,需要拆迁,为了不影响政府规划,居民安全,原告同意拆迁。由于补偿款明显低于当时市场价格,原告不同意当时补偿标准。

至今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工作人员,要求协商,尽快给予拆迁补偿,但一直没有进展,理由是政府无钱支付。被告行为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x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侵害原告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起诉讼。

.被告观点

原告诉称其购得x商业城四单元三层480㎡,因未经整体验收合格,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正常使用,没有正常经营属实。x商业城早在2007年已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2010226日,经拆许字(2010)第2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x商业城及周边实施动迁。

xx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委托x房地产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原告所属三层建筑面积80㎡的商业用房评定估算,评估单价3539/㎡,评估总额为283120元,因原告不同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拆迁许可证超期失效。

x商业城出现倒塌险情后,经鉴定为D级危楼,依法必须拆除,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原告知情并同意拆除。所以,2012518日按照D级危楼对x商业城实施避险拆除,是依法拆除,不是征收,也不存在侵权。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单价3539/㎡,评估总额为283120元,证明了房屋客观价值的事实。被告一直积极协商按合理统一的标准补偿安置原告,但原告的诉求超出合理统一标准的部分,的确无能为力。

律师意见

在另案审理的王某某诉x区政府就x商业综合楼强拆违法并赔偿一案中,行政裁定书中已经作出认定“本案所诉征收行为客观存在”。故对x商业综合楼的拆迁,应认定为x区政府对x商业综合楼的征收行为。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x区政府未提供履行了征收补偿职责的相关证据。依据《最高x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的规定,被告未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x商业综合楼经x市商业网点开发公司申请,2012328日,x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位于xxx街西建筑面积的54000x商业综合楼进行鉴定,结论为“综合鉴定为D级,建议适时拆除”。

上述行为符合《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县x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和第七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的相关规定。据此,x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x商业综合楼进行拆除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与本案均属x商业综合楼拆迁的王某某诉x区政府另案审理中,法院在综合x区政府上述行为及嗣后相关部门将房屋所依附的土地出售的情况下,认定x区政府征收行为客观存在,但没有履行征收补偿的职责。

本案原告提出要求x区政府按每平方米8000元共计64万元x币给付原告拆迁补偿安置款的问题,属于x区政府在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针对本案实际情况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鉴于该综合楼的征收并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典型的征收形式,x区政府应当参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履行征收补偿的职责。

四.法院判决

2020年4月21日法院判决,被告xxx政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四个月内,对征收的原告起诉的x商业综合楼的相关房屋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五.小结

被告认为,关于对x楼商业城避险拆除补偿安置标准,政府指导价x楼三层朝东/南单价3539,原告诉求8000/㎡远超出指导价标准。原告购房单价1876/㎡,总额15万元,因购得x楼商业城房屋存在未经整体验收合格,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正常使用,没有正常经营,且该楼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出现倒塌险情的一系列情况,事实上该楼并没有原告诉求的8000/㎡升值空间。因此,成诉。

参考资料】1.行政诉讼:征收拆迁工作中,不得实施断电及建筑垃圾封堵出行道路。2.征收拆迁:未达成补偿协议,居住房屋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拆除。3.征收拆迁:以发挥正面导向和引导依法行政的原则认定被拆迁人损失。4.征收拆迁:祖宅被直接认定属于废墟,以消除安全隐患的名义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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