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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咨询:到诊所输液心脏病发作没抢救过来,医生没有行医资质

发布者: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4日|分类:医疗纠纷 |392人看过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家人一直有心脏病,到诊所输液时心脏病发作没抢救过来。找诊所的医生评理,医生说是病人自己的病与治疗无关,我找他要行医资质,他说我没权利要,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律师初步建议】依您所述,该诊所涉嫌非法行医,患者亲的死忘,即使与医疗行为不是直接有关,该诊所亦须承担相应责任。详情请参阅下面的相似案例。

【司法裁判案例】

2018829时许,被害人陈某到被告人夏某某家中看病,被告人夏某某在无医师资质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看病、注射点滴。在注射点滴的过程中,被害人陈某出现脸色发紫、休克等症状,被告人夏某某将其送到卫生院救治,后被害人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因冠心病致急性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其生前输液,增加了循环量,为其死亡发生的诱因。

被告辩称,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夏某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的事实,其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被告人夏某某的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大,被告人夏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证书,不具备行医资格且缺乏相应医疗设施,其在简单询问被害人病情后作出处置是造成案发的原因,被害人对案发无过错。

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20万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夏某某行为予以谅解。2019年3月4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夏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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