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由于车祸,导致右胳膊骨折,在医院做了手术,把骨头接上了。可不到一个月,我就觉得胳膊越来越疼,表面还红了一大片。我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感染了,医院是不是有责任?
2.咨询律师答复:依您所述,骨折内固定手术后感染,属于医院的医疗过错。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患者因诊疗活动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详情请参阅司法裁判案例。
3. 相似司法案例:患者于2017年5月3日因“左小腿摔伤疼痛出血伴活动受限1小时”入住被告医院,于当日全麻下行“切开复位+锁定钢板螺旋钉内固定术”,后于6月3日出院。同日,患者因“左胫骨上段骨折术后感染20余天”转至SZ医院住院治疗,于7月2日出院。
4. 医疗鉴定意见: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本例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被鉴定人患者的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被鉴定人患者误工期为十四个月,护理期为一人护理二个月,营养期为二个月。
5. 既往判决结果:2019年8月28日法院判决,某医院有限公司医院赔偿原告患者各项损失共计129688.18元。
6. 案例裁判理由:关于原告患者的损伤与被告的医疗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参与度,根据原告申请,x省医学会进行了鉴定,该鉴定的鉴定主体具有相应的司法鉴定资格,鉴定结论认定事实客观,分析科学全面,鉴定程序合法,可以作为本院裁判依据。结合鉴定意见,本院酌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宜,即被告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29688.18元(324220.45元*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