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陆培源|时间:2020年11月23日|1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规划局于2016年9月对钱X作出房屋建筑面积认定意见书,认定钱X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有无证建筑***平方米,并于同年11月送达钱X。后钱X对该认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某规划局对钱X户涉案未经登记房屋进行面积认定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某规划局结合《郊区乡(镇)村社员宅基地清理登记表》钱X户记载的房屋间数等内容以及钱X户在涉案房屋已居住多年等实际情况,对钱X户在某区X号未经登记房屋作出认定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该规划行政确认并未减损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最终法院驳回了钱X的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本案本律师作为某规划局的代理人,从房屋建筑面积认定事实以及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全方面答辩,最终两级法院没有支持钱X的诉讼请求。在建筑面积认定等行政确认案件中,作为行政相对人要积极举证,以证明对房屋建设取得审批手续,建设的面积符合法律规定、当地政策。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及时收集证据,更好更全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