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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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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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债权人律师费用

发布者:丁震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6日|分类:综合咨询 |17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5日,操某某向任某某借款50万元,当日,任某某向操某某银行账户转账50万元。该借据复印件载明:2020年9月25日,因经营需要,借款人操某某向任某某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4日止;某某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中加盖公章。

二、律师意见

民间借贷案件在此时这个特殊时间节点上存在适用法律时间效力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两次修改,而2015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不是必然不能适用。本案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同样也存在时间效力问题,因此代理此类案件要对期间所有相关法律有全面的把握。

三、案件结果

被告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任某某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任某某律师费2万元;被告某某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就操某某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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