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如何定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国刑法还规定,若是通过职权或者从属关系等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按照强奸罪进行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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