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
1、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规章制度违法实施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析: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知,要保证用人单位所制定或修改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管理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合法有效,程序上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a、将你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b、经全体职工讨论;2、经过讨论后由工会或全体职工提出具体方案和意见;3、根据工会或全体职工提出的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形成最终的决议;4、制作会议记录或会议决议,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确认;5、将通过的管理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进行公示(一般可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或者直接告知劳动者(一般可通过邮件、内部宣讲或单独通知送达等形式进行告知)。另外,要保证用人单位所制定或修改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管理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合法有效,实质内容上也必须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保证具体内容合理合法。
2、在用人单位制定的上述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方可按照规章制度的内容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管理。若规章制度内容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将承担的直接后果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若用人单位根据此违法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的,则还应赔偿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足工资及利息的赔偿责任、违法调岗的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因此,通过本人代理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来看,用人单位常常因为不注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规章制度的法定制定程序而最终导致败诉,并承担了高额的赔偿责任。而事实上,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既然如此,用人单位就更加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依据此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合法、有效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企业的用工风险,使企业发展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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