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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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怎么区分

发布者:王国志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423人看过

    生活中存在很多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难以区分进而对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的情形,对于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存在如下情形的,应认定为属于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1)提供劳务一方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自行提供工具设备,拥有专业技术,不以接受劳务一方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2)提供劳务一方未受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管理,不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和从属关系;(3)提供劳务一方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并非单纯地提供劳务,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最终目的。根据这三个条件可以判断是否属于雇佣或者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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