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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游戏著作权案不起诉:刘月刚律师如何为当事人守住“无案底”的人生

作者:刘月刚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5日分类:亲办案例浏览:0次举报

引言:一个关乎命运的辩护

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被定罪判刑,留下的不仅是一纸判决,更是一生难以抹去的犯罪记录。

廖某某,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卷入一起《XX》游戏私服运营案件,被侦查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审查起诉。同案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运营游戏私服,获利107万余元。廖某某虽涉案,但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边缘位置。

一旦被提起公诉,不仅可能面临刑罚,更将直接影响其个人信誉和公司经营。

然而,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刘月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坚持不懈的沟通争取,最终检察机关对廖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从“可能判刑”到“不起诉”——改变的不仅是一个法律结果,更是一个人没有“污点”的未来。

一、案件背景:卷入私服游戏犯罪链条的“边缘人”

2019年7月至12月间,同案人未经《XX》游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私自运营该游戏私服,获利人民币107.014万元。

廖某某作为其中一员,被卷入了这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案发后,侦查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从案情来看,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门槛并不高——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一旦被起诉并定罪,不仅面临刑罚,更将留下伴随终身的犯罪记录。对于一个公司法定代表人而言,这样的“标签”足以摧毁多年打拼的事业根基。

二、辩护困境:构罪已成事实,如何阻断追诉?

从案件事实来看,廖某某的行为已经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在这样的情况下,辩护的难度极大——常规思路是争取从轻处罚,但即便如此,一旦被起诉并判刑,“犯罪记录”这个烙印将无法避免。

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在“构罪”已成事实的情况下,说服检察机关放弃起诉?

这要求辩护律师不仅要论证“罪轻”,更要论证“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这是一条比争取缓刑更艰难的道路。因为不起诉意味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被终结,当事人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

三、辩护破局:多维度论证“犯罪情节轻微”

刘月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全案材料进行了深入审查,发现廖某某虽然构成犯罪,但具有多个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完全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律师从以下维度构建了完整的辩护体系:

第一,精准定位“从犯”地位。 在共同犯罪中,廖某某并非犯意的发起者,也非私服运营的核心人员,而是处于次要、辅助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争取不起诉最重要的法律依据。

第二,论证“自首”情节。 廖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认罪认罚,态度真诚。 廖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四,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廖某某将违法所得18.41万元全部退缴,以实际行动体现了真诚悔罪的态度。

第五,系初犯,现实表现良好。 廖某某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社会危险性小。

四、检察院采纳:从“构罪即诉”到“酌情不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全面采纳了刘月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廖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现实表现良好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廖某某不起诉。

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18.4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从“构罪即诉”到“酌情不诉”——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决定的改变,更是一个家庭命运的转折。

五、本案的启示: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

第一,侵犯著作权罪并非“一碰即判”,情节轻微仍有不起诉空间。 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的综合考量,可以为不起诉创造空间。

第二,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窗口。 一旦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即使最终判缓刑,也会留下犯罪记录。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是维护当事人长远利益的最佳选择。

第三,“从犯”认定是打开不起诉之门的关键钥匙。 在共同犯罪中准确界定当事人的角色定位,是从“实刑”到“缓刑”再到“不起诉”的关键一步。

第四,刑事辩护是“专业”与“细节”的较量。 从自首的认定,到从犯的定位,再到退赃退赔的时机把握——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决定案件的走向。

结语

从“可能判刑”到“不起诉”,改变的不仅是一个法律结果,而是一个企业家没有“污点”的未来。

刘月刚律师,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山东省(刑事专业)中级律师,德州学院法学院特聘导师。十余年法院工作经历,刑事办案实践经验超二十年,执业以来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00余件,其中百余件为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含多起省部级督办案件。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诉讼领域研究,以专业、精准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本文基于真实司法案例撰写,当事人信息已作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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